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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从“知法”迈步,向“用法”聚力
时间 :   2025-10-14 23:2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吴庆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仅会直接提升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还会对全社会产生积极的引导示范作用”。党员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必须以系统化提升法治素养为抓手,实现从“知法”到“用法”的深度跨越,为全面依法治国筑牢根基。


筑牢“知法”根基,在系统学习中强素养

知法是用法的前提,需构建常态化、精准化学习体系。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将宪法及与履职相关的党内法规、行业法规纳入必修内容,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对照应知应会清单开展靶向学习。二是创新学习形式,结合案例警示教育、法治知识竞赛等多元载体,利用普法小程序、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三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学法用法考试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述法评法内容,作为履职评价重要依据,推进学习走深走实。


锤炼 “用法” 本领,在实践历练中提能力

用法是知法的落脚点,需在实务中践行法治思维。一要严把决策法治关,重大事项决策前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程序,杜绝程序空转、走过场现象。二要主动参与法治实践,落实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问题中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三要聚焦民生领域发力,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法律为依据规范行政行为、保障群众权益,让用法成效体现在民生改善上。


强化 “崇法” 自觉,在制度约束中树导向

崇法是用法的保障,需以制度刚性涵养法治信仰。一方面健全考核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选任晋升中优先考量法治能力突出的干部。另一方面完善监督联动,建立依法治县办、纪委监委、司法行政机关等多部门线索互交、督查联动机制,对以权压法等行为严肃追责。同时选树先进典型,通过正向引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从江县司法局:吴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