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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清政绩观的“显”与“潜”
时间 :   2025-05-26 15:59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戴亮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如今,党中央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纠治政绩观偏差是其中一项重点工作,组织部门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弄清“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一系列问题,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真创业绩、创真业绩。


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树“不务虚功,实绩惠民”的为民之心,夯实政绩观根基。“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为官之道,首在政绩观,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组织部门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党的价值追求植入灵魂深处,将政绩观教育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教育读书班的必学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用好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同时发挥正反面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全面防范政绩观跑偏错位诱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警惕“数据高楼平地起,群众冷暖无人知”的虚浮工程。


树牢选贤任能风向标,践“既重显绩,更求潜绩”的务实之行,祛除政绩观虚火。真正的政绩在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在科技攻关的实验室里、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阡陌间,广大党员干部既要有推动改革发展的力度,又要有服务人民群众的温度;既要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又要有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坚决反对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部门应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建立政绩考核“三必看”机制:必看项目是否经得起长期考验,必看产业是否带得动群众增收,必看政策是否解得了“陈年旧疾”。完善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设置,更加注重考核领导干部“潜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


防范纠治政绩观偏差,立“不纵毫末,抢先抓早”的清源之制,切除政绩观病灶。“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引导和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离不开组织部门的制度引导和监督管理,需把政绩观错位问题作为干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经常性开展“政声人去后”评价,将政绩观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干部考察考核中,对发现的政绩观偏差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对相关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咬耳扯袖,形成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党员干部始终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同时需推动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机制,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债务风险和信访积案化解处置不力,确保干部调整后工作不断,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委组织部: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