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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为纲 筑牢党性之基
时间 :   2024-08-23 17:2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蔡学燊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重要党内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条例》,将其作为行为准则,时刻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挺纪在前,将恪守正道牢记心中。从政治纪律到组织纪律,从廉洁纪律到群众纪律,从工作纪律到生活纪律,《条例》涵盖了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为党员干部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实践证明,党纪是我们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障,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途径,唯有心中有党纪,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自觉,才能在事业中踏实前行。党员干部对《条例》要心怀敬畏,常存危机感、知方圆、守规矩,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什么事想都不能想,边走边看、边看边学、边学边思,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能力,时刻绷紧廉洁奉公、守法为民之弦,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


见微知著,使常思常悟如影随形。“穷理以致其知”,穷知事物之事理,以达到知的目的。《条例》的学习同样如此,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自身主观能动性,做到厚植于学、广润于知。广大党员干部在《条例》学习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原原本本学,全面掌握了解《条例》的修改原因、修改内容、修改意义,更要懂得“举一而三反,闻一而知十”,对照《条例》补足差距,多问问什么、多想怎么做,不断向优秀看齐、向标杆学习,形成“不耻下问,不惧上问”的浓厚学习氛围,切实做到学习过程的融会贯通,学作一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党员干部。


履职尽责,让担当作为无处不在。学党纪不能止步于“学”,而是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强劲动力,落实到破解难题的实际行动中,反之只会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达不到实际成效。在物欲中迷失自我、专注投机取巧找捷径,久而久之必将偏离发展轨道、背离入党初衷。作为党员干部,党员干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原则,明确自身职责使命,以内无妄思确保外无妄动,一以贯之地把党纪作为根本遵循,坚持聚焦第一、锚定最优,尽最大努力以“为民实干,善作善成”的奋进姿态,真正做到立心为民、勤业修身,在明纪于行中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山东省桓台县工信局:蔡学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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