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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整改 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审理关
时间 :   2022-01-17 21:54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标对表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以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梳理和规范工作流程,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整改工作。
 
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县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保障案件质量的实际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审理室及时印发《固阳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全区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不仅要求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针对自办案件进行自查自纠,也要求各镇纪委、派驻组对所办理案件同步开展自查整改,加大自查整改范围,确保案件质量自查整改工作全覆盖。
 
明确要求,有序推进。各责任部门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立卷谁整改”的原则,按照整改方案中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涉案款物、执行、文书管理”七大方面内容,对2020年以来办理的案件逐卷、逐页、逐项进行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在自查的基础上,审理室对自查范围的案件再次进行抽查,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承办部门进行整改。
 
立行立改,深化效果。此次自查,针对2020年以来的101件自办案件,共发现了32起案件中存在的67处问题,审理室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检查,督促承办部门立行立改,切实深化整改效果,确保自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此次自查整改工作加强了案件承办人员“铁案”工程意识,促使每名案件承办人员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使他们在自查整改中受到启发,在改进工作中提高办案质效,将自查整改标准中的要求运用到今后实际办案过程中,坚决杜绝此次自查整改所发现的问题重复出现,确保承办的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考验。(固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王天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