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和林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和县委统一部署安排,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定位,积极部署开展监督工作。
经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及时成立监督责任办公室,起草拟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关于和林格尔县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举报的公告牌、在官方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信访举报受理方式,做好专项整治监督宣传工作,有效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
监督办监督摸排工作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监督责任办与主体责任办进行沟通对接,收集停车场数量排查摸底台账,并对我县专项主体责任办开展调研,切实推进县主体责任部门摸底排查工作。第二阶段监督办指派专人负责与县主体责任办对接工作听取汇报,主体责任办及成员单位迅速组织专人,由属地牵头各部门联合,对全县范围内收费停车场进行第二次复查。截至8月10日全县排查工作全部结束,我县共排查出不收费停车场257处,收费停车场13处,其中政府定价类停车场1处;市场调节价类2处;未经审批私自设立的停车场10处,其中盛乐镇1处,盛乐经济园区管委会3处,城关镇5处,新店子镇1处,已全部责令停止收费。同时通过督查发现,部分属地部门存在归档不明确,未做到“一场一档案”、部门属地部门无人员分工小组名单、部门属地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高等5个工作方面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反馈,要求其立行立改。
下一步,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将重点对全县收费停车场在整改纠错阶段按照属地原则对相关单位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不定时对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把此项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强化“室组”联动监督,分析研判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与主体办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线索互通、资源共享、结果共用的工作格局。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举报方式积极提供,如实反映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线索,有效解决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和林县纪委监委:吴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