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在线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这是国有企业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大事,是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作为国企纪委,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必须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以“绳”之约束力,涵养廉洁从业智慧,护航国有企业行稳致远。
“绳”之要义,在于尺度分明、约束有力。修订的《规定》正是这样一根精准的“制度之绳”。它聚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这一“关键少数”,将适用范围细化为国有独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明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董事会及经理层成员等三类领导人员,实现了监督对象的精准覆盖。这根“绳”不仅划清了行为边界,更亮明了“负面清单”,从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到违规经营、为特定关系人谋利等七个方面,列出了清晰禁止的情形。这要求每一位国企领导人员都必须心中有“绳”、行中有度,任何触碰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追究。
“绳”之力量,源于系统集成、监督贯通。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该《规定》构建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同向发力的实施与监督体系。国企纪委作为专责监督机关,必须挺纪在前,将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要紧盯企业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招标投标等廉洁风险高发领域,深化专项监督;要运用好审计、财会、外部董事监督等多种手段,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尤其要对“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保持高度警惕,深挖细查,坚决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
“绳”之温度,体现于严管厚爱、激励担当。制度的刚性约束,最终是为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新《规定》科学把握全面从严与鼓励担当的关系,既明确对违规行为的经济惩戒、禁入限制等严厉措施,也增写了准确追责、澄清正名等内容,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这启示我们,监督执纪既要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也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国企纪委在严格执纪的同时,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领导人员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制度的“绳索”已经织就,关键在于将其紧紧握在手中、用在实处。国企纪委必须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规定》,将其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标尺。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规定》要求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让这根“制度之绳”真正成为规范用权、防控风险、保障发展的坚强护盾,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烟台业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