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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减负:赋能强基的治理跃迁
时间 :   2025-08-11 20:16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刘轩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标志着基层治理正式进入“减负与赋能并重”的新阶段。这一政策既是对形式主义积弊的精准纠偏,更是对治理现代化内在规律的深刻把握。当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指尖负担”中解放出来,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实现从“松绑”到“提能”的跃迁,成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关键命题。


形式主义在基层的滋生,本质上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失衡的产物。长期以来,基层治理陷入“责任下移、权力上收”的怪圈:上级部门通过文件、会议、考核将责任层层传导,却未赋予相应资源与自主权,导致基层陷入“小马拉大车”的困境。某省调研显示,乡镇干部60%的工作时间用于程序性事务,真正服务群众的时间不足40%。这种权责错配不仅消耗行政资源,更消解了基层干部的治理主体性。《若干规定》的出台,正是通过制度重构破解这一矛盾:精简文件会议、规范督查考核、清理“责任状”等举措,本质上是对基层治理权责关系的再平衡,为基层干部回归主责主业创造条件。


减负的深层价值,在于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开辟实践空间。形式主义的根源在于“过程导向”替代了“结果导向”,而减负的核心是推动治理模式从“痕迹管理”向“实效管理”转型。当基层干部摆脱虚耗精力的“事务主义”,其治理潜能将得以释放:一方面,干部得以深入群众、了解需求,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服务清单”;另一方面,减负释放的行政资源可为治理创新提供空间,如数字技术赋能、跨部门协作机制探索等。这种转变不是简单的“做减法”,而是通过制度优化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基层首创精神的发挥提供制度保障。


赋能是减负的必然延伸,二者构成治理现代化的双维驱动。减负为基层“松绑”,赋能则为基层“强身”:前者解决“不能干”的问题,后者解决“不会干”“不愿干”的问题。从治理理论看,赋能需构建“资源-能力-动力”的良性循环:通过财政支持、权限下放等资源倾斜,增强基层“硬实力”;通过培训体系、容错机制等制度设计,提升基层“软实力”;通过考核导向、激励措施等机制创新,激发基层“内生力”。例如,某地建立“基层治理创新基金”,既提供资金支持又赋予自主决策权,正是将减负释放的“空间”转化为赋能的“动能”。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本质,是制度设计与实践创新的双向互动。减负与赋能的协同推进,要求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形成合力:政策层面需持续完善权责清单、优化考核体系,避免“减负-反弹”的循环;实践层面需鼓励基层因地制宜探索治理模式,如“网格化+数字化”融合治理、“居民自治+社会协同”多元共治等。这种“制度赋能”与“实践赋能”的结合,才能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变化”的跃迁,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莱州市委组织部:刘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