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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对“违规吃喝”的认知误区
时间 :   2025-06-17 20:14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赵硕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期,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违规吃喝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陆续通报了一批负面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为党员干部划出了思想红线、明确了行为界限。


但是,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对“禁止违规吃喝”存在理解偏差、反应过度等现象,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简单化、机械化倾向。比如,有的“明哲保身”,对企业“敬而远之”,导致政商关系疏离;有的“畏首畏尾”,对群众“避而不见”,造成干群关系疏远;还有的“消极应付”,对公务接待“虚与委蛇”,致使工作效能低下……如此简单粗暴、过度加码地执行,不仅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初衷,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中央八项规定明令禁止的“违规吃喝”,重点整治的是假借公务之名行奢靡享乐之实、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绝非限制党员干部与企业群众的正常公务往来和服务互动。要彻底转变“关系优先”的传统思维,坚决破除“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的思想陋习,摒弃“称兄道弟搞圈子”的庸俗文化,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将制度规范作为行事标尺。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的工作理念,企业服务做到政策上门解读、问题上门解决、发展上门指导,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金牌店小二”,避免企业“四处求援”;群众工作要主动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家院落,真正把群众诉求解决在屋檐下、化解在炕头上,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要准确把握“亲清有度”的政策边界,既要杜绝“勾肩搭背”的越界行为,破除“人情往来”的模糊地带,又要避免“谈商色变”的消极态度,把“亲而有度”作为交往底线,将“清而有为”作为服务标准,做到交往有原则、服务有温度、工作有成效。


禁止违规吃喝既要对外明晰与企业群众的交往边界,又要保持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整治不正之风。要切忌“内外有别”,杜绝因“搭班子”“老同事”“老部下”等关系搞特殊化、降低要求,必须始终绷紧纪律之弦,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标准一视同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以实际行动引领、营造、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组织部:赵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