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各地各部门坚持一体推进学查改,坚持不懈纠“四风”。“八小时外”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易发、多发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聚焦“八小时外”监督盲区,全面管好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明确行为标准,解决“底线不清”问题。“八小时外”监督存在监督难、难监督的根本就是没有明晰的行为规范。要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纪律清单,提出“五自觉五不准”纪律要求,明文规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解决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言行举止标准不明、底线不清的问题。要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八小时之外”行为承诺书,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以及组织、廉洁、工作、群众和生活等纪律规定,自觉规范自己的社交、生活和休闲圈,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要开展警示教育,对违规吃喝宴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情形以现实案例鞭策、警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强化自我约束,让其知纪、明纪。
织密监督网络,解决“渠道不畅”问题。畅通“八小时外”监督反映渠道,才能让监督到边到沿。要兼顾制度的刚性约束和组织的人文关怀,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活动进行合理甄别,在保护干部及其家人正常生活的基础上,构建覆盖领导干部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的全方位监督网络,解决日常监督渠道信息来源窄、途径少、时效差的问题。要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察考核、评议测评、民主生活会时,报告“八小时外”情况,加强上级组织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情况的了解掌握。要加强群众监督,依托“12380”“12388”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将领导干部在社会治安、交通安全、遵守公共秩序和社区管理等方面的负面信息,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参考。
强化结果运用,解决“惩处不力”问题。监督结果的运用会直接关系到监督的质效,只有形成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震慑力,才能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科学研判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负面信息档案,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发生的不当行为,视情节轻重从严从快分类处理,解决点到即止、息事宁人、震慑不足的问题。对于一般性问题,要点名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帮助认识错误、汲取教训,整改落实;对于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视情况做出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山东省诸城市委组织部:王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