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同一股强劲的清风,吹遍华夏大地,为党和国家的作风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正确的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路上的灯塔,指引着行动的方向。二者紧密相连,共同助力党和国家事业稳步前行。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石。八项规定聚焦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每一项规定都直指作风积弊。这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脚踏实地,摒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将精力切实投入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在开展调研时,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真实情况,而非走马观花、浮于表面,这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了行为准则,让党员干部明白政绩应建立在真抓实干、为人民谋福祉之上。
树立正确政绩观,是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在要求。正确的政绩观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群众创造实实在在的利益作为追求。党员干部有了这样的政绩观,在面对会议安排时,就会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中精简会议活动的要求,不开无实质内容的会议,不搞形式主义的活动,将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在对待文件简报时,也会遵循精简文件简报的规定,不做表面文章,以实际行动践行八项规定精神,展现良好的工作作风。
在实际工作中,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正确政绩观深度融合,能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在城市建设中,党员干部以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是从城市长远发展和居民实际需求出发,合理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的宜居性。在乡村振兴工作里,干部们深入乡村调研,按照八项规定要求精简不必要的流程,将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发展特色农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真正能给农民带来实惠的项目上,以正确政绩观为导向,践行八项规定,推动乡村发展。
无论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都离不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持续约束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引领。党员干部要始终将八项规定精神牢记于心,以正确政绩观为行动指南,在各自岗位上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群众利益,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在执行任务时,以正确政绩观为动力,不畏艰难,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正确政绩观在新时代绽放更加耀眼的光芒。(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人民政府:赖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