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乡村治理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群众自商、自选、自治、自评“四自”能力,实现农村群众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群众自商,制定规则。依托协商议事平台,把研究制定“村规民约”作为联系群众的纽带,采取院坝会、入户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开展村规民约意见征集活动,确保村规民约既合法合规又能充分体现广大农村群众的诉求和意愿,容易让群众理解接受。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难点,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饮水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乡风文明等内容增加到村规民约中,聚焦日常行为规范、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移风易俗倡导等方面,积极引导群众形成共识。
群众自选,建立队伍。由群众在村委成员、寨老、党员等人员中推选群众基础好、议事协调能力强的村民担任“寨管委”委员,司法所、平安建设办和派出所对“寨管委”委员进行联审核查,切实抓好政策宣、环境卫生整治、矛盾纠纷调解等各项乡村治理工作。以规范红白喜事为切入点,每村组建一个红白理事会,群众通过“榕易谈”、院坝会等方式推选各村的红白理事会会长及成员,负责村内红白喜事的监督管理。由村民、村委成员、党员、志愿者等,自愿组建村级治安巡逻队,负责各村、各寨的治安巡逻,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消防安全隐患等并及时上报,促进辖区治安稳定。
群众自治,完善机制。在各村选址建立“合约食堂”,固定村内酒席举办场所,统一配备干净整洁的酒席用具,倡导群众简化程序、减少浪费、减轻负担。实行红白喜事报备制度,明确“合约食堂”的报备使用流程,对红白喜事的标准、规模进行合理规范,对食品安全、卫生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违反红白喜事规定的,及时纠正整改,有效遏制乡村不良风气,树立文明新风。完善村级环境保护机制,实行划片管理,合理配置公益岗保洁人员,坚持开展“每周一环境卫清扫日”行动,每周一组织干部职工、村委成员、群众、党员、志愿者进行清洁打扫,并严格要求辖区商户做好“门前三包”及店内环境卫生工作。
群众自评,激发活力。充分考虑各村群众参与荣誉感,每个季度进行“四在农家▪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评比,评比队伍由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支书、党员、群众代表等组成,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严格打分,评比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根据考核结果给1-3名的村寨进行奖金及加分奖励、4-6名进行加分奖励。每年向县级部门申报“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最美家庭”等荣誉时,优先考虑每次积极参加村级事务、环境卫生整治、严格遵守移风易俗相关规定的群众,让群众在参与基层自治过程中有更多的荣誉感和认同感。(贵州省榕江县两汪乡人民政府: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