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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员担当绘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画卷
时间 :   2025-05-28 19:5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王杨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美丽中国建设。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攻坚战中,党员干部作为先锋队和主力军,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带领广大群众共建美丽家园。


党员干部要做政策的“宣传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大会、入户走访等契机,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要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环境改善带来的好处,激发他们参与整治的内生动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党员干部要做行动的“践行者”。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与环境整治行动。主动清理自家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庭院整洁美观;积极投身村庄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河道沟渠清理、乱堆乱放整治等工作,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树立榜样。在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勇挑重担,主动承担困难任务,带头拆除危旧旱厕,配合施工队伍做好设施建设,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农村环境的“颜值指数”。


党员干部要做问题的“协调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矛盾和问题,如资金短缺、土地协调困难、群众意见不统一等。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解决问题。一方面,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召开村民议事会、民主协商会等形式,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党员干部要做成果的“守护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党员干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村庄环境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要引导群众制定村规民约,将环境卫生纳入村民自治范畴,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局面。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场持久战,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当先锋、积极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贡献力量,让农村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贵州省榕江县三江水族乡人民政府: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