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自身工作成果的价值判断和行为导向,深刻影响着干部的决策与行动。树立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从政之基、履职之要,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一定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新时代新征程,领导干部只有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作为工作的目标与重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在谋划推进工作时,要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动工作落实时,要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群众满意度、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保障等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杜绝“唯GDP论英雄”。同时,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在服务群众中大胆创新,只要出发点是为群众谋福祉,即便工作中出现失误,也应给予理解和支持。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连。领导干部政绩观没有摆正,作决策、抓发展、促改革就会错位偏向。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高质量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实践,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针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树立和践行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广大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初心使命,以党性立身做事,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莱西市马连庄镇人民政府:谭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