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更实我们党在作风建设道路上的“关键一招”,起到了一子落地而满盘皆活的关键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一体推进“学查改”,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旗帜高高飘扬。
坚持在深学细悟中筑牢信仰根基。学之愈深,知之愈明,行之愈笃。十多年来,八项规定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金色名片”,推进作风建设,首先要从思想上扶正驱邪、强基固本,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精神文件,在学习中提升党性修养、在体悟中强化纪律意识,在交流中碰撞思维火花,确保学习教育能够入脑入心,不断提升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学习教育有深度、有广度、见实效。
坚持在自查自省中校准价值坐标。“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乎身”。八项规定中,从精简会议活动到厉行勤俭节约,从改进调查研究到规范出访接待,每一项内容直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我们在开展自查时,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检视出来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我们当以八项规定为行为标尺,把“文件上的要求”转为“行动上的自觉”,把“坐等汇报”转为“一线调研”,在“一顿饭、一张卡、一次游”中守住底线,校准廉洁奉公的价值坐标。
坚持在真抓实改中永葆革命本色。从延安整风运动到新时代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作风建设实现自我革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这要求党员干部既要成为八项规定的践行者,更要成为政治生态的净化者,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要敢于向自己“打板子”,明确整改目标,精细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做到说了算、定了干,勇于将制度约束升华为精神追求。学习教育不是终点,而是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起点,唯有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将制度威力转化为自觉行动,方能在新征程上书写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满意答卷。(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委组织部: 刘元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