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作为最前沿的主力军,直接连接着广大人民群众,其工作成效直接影响着乡村的发展走向和百姓的幸福指数。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干部需要深刻领悟有所为而有所不为的精髓,在“为”与“不为”间践行初心使命。
有所为,是责任担当的铿锵誓言。基层干部要成为乡村发展的“领头羊”,积极推动产业振兴。深入了解本地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当地因地制宜优势和丰富的民族文化,大力发展种养殖业、民族手工艺和特色旅游等产业,带动村民实现增收致富。
基层干部是民生保障的“守护者”。时刻关注村民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帮扶,改善乡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提高村民的就业创业能力。
基层干部是乡村文明的“倡导者”。传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和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开展丰富多彩的名族文化活动,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乡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有所不为,是基层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不能对村民的问题视而不见、推诿扯皮,要及时解决村民的困难和问题。在推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干预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要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选择,多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让村民成为乡村发展的主体。同时,不能搞强制命令,违背和损害村民的切身利益。要真抓实干,把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上。不能以权谋私,要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以严实作风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基层干部要在有所为而有所不为的实践中,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以“敢为”的实干解民忧,以“不为”的清醒保本色,让基层治理的答卷既写满发展的力度,更浸润着民生的温度。(贵州省榕江县三江水族乡人民政府:杨秀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