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近日,江苏常州 “慈善一日捐” 活动引发社会热议。有网友反映,本该遵循自愿参与原则的公益活动,在落地执行中出现按职级定额捐款的乱象,科员 300 元、科级 500 元、处级 800 元,较往年标准大幅上涨。更令人侧目的是,若未按所谓标准捐款,会被工作人员在工作群点名提醒。官方倡议的重在参与、捐款自愿,与基层变相摊派的实操形成鲜明反差,让慈善公益偏离了本意。
慈善的本质是自发的善意与无私的奉献。以职务定标准,是对善意的曲解;以多寡论温度,是对公益的矮化。“慈善一日捐” 开展多年,初衷在于倡导社会各界捐出一日收入,号召党员干部带头投身公益,帮扶困难群体,传递社会温情。这项活动的核心要义贵在自愿,一元钱款亦是善意,点滴付出皆能暖心,官方倡议仅为价值引导,而非硬性考核指标。然而部分单位在具体执行中,把柔性倡议异化为刚性标准,将职级与捐款金额强行绑定,为纯粹的慈善贴上了功利的 “价格标签”。
相较于明码标价的定额捐款,职场生态之下的舆论裹挟更值得警惕。此次事件中,没有红头文件的硬性规定,却有不成文的惯例式施压;没有白纸黑字的考核条款,却有工作群内的公开提醒与软性催促。在集体氛围的层层包裹下,不少干部职工碍于人情脸面、顾及集体荣誉,只得被动接受。这种 “名义自愿、实则强制” 的操作模式,悄然消解了公益初心,也让自愿奉献沦为职场的隐形负担。
公益事业既要初心向善,更要落地守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部分基层单位在落实募捐倡议过程中,曲解了党员干部带头奉献的精神,简单粗暴地推行 “按岗定捐” 模式。这种一刀切的处置方式,表面上高效达成募捐指标、抬高捐款总额,实则严重透支慈善事业的社会公信力。倘若捐款并非源自本心善意,而是干部职工受制于职级身份与职场压力做出的选择,难免滋生抵触情绪,进而对善款募集、使用、公示等全链条工作产生质疑。
此次风波,为基层公益的执行乱象敲响警钟。当然,我们不应因局部偏差而全盘否定 “慈善一日捐” 的积极意义。目前,常州相关部门已表态将核实问题、优化宣传、规范流程,这本身就是纠偏的开始。守护慈善初心,须纠治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执行偏差,坚决破除职级绑定捐款的潜规则,严禁各类变相强制捐款行为。同时,要持续细化善款管理制度,公开收支明细,畅通监督渠道,让每一笔爱心款项透明可溯。
慈善的价值贵在纯粹,公益的力量源于真心。唯有破除职级带来的桎梏,挣脱人情环境的羁绊,革除功利化、形式化的执行积弊,让每一份善意自然抒发、真切抵达,公益事业方可持续凝聚温润人心的向善力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信访局:陈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