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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方面”助推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我国国企和央企成为腐败重灾区的根源问题
时间 :   2025-11-06 19:19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潘小江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国企央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国企央企成为腐败重灾区,事关我国国企央企可持续健康发展,事关有效巩固国家经济基础问题。作为党员干部我们都应该正视和深思我国国企和央企成为腐败重灾区的问题。


一、国企央企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一是人、事、权三者没有实现有机衔接。国企央企是直属管理部门是国家国资委,国企央企的主要领导“官帽子”拎在组织部门手中,当组织部门进行考核时,强调企业经营的特殊性,当国家国资委进行考核时,又因为只针对企业经济指标,造成对国企央企领导干部的监管缺失缺位,干部提拔任用与企业业绩没有实现有效衔接,造成国企的人权、财权、项目招标权等都控制在一小部分领导干部手中,股东以及社会很难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管,以致发生贪腐窝案。二是政企管理界定不清,政企不分。国企虽有央企之“名”,但却始终缺乏完整意义上的企业之“实”。具体表现在:国企和央企领导干部基本不是按市场机制选聘,而是靠组织任命。国企央企的经营理念,首先是完成上级指示和任务。国企央企的管理制度,大都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央企管理制度及管理方式,更是充满着浓厚的“又官又商”色彩。三是监督管理制度执行力弱。国企央企经历几十年的发展,建立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但在国企央企在执行企业管理制度中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没有严格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二、国企央企党的建设弱化。国企央企党的建设弱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国企央企负责人的党性原则淡漠,把党的领导当“花架子”。二是国企和央企负责人对职责认知错位。总把自己当“大老板”,没有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干部,第一职责是为党和国家工作,在党言党、在党忧党,总把自己看作是企业老板,把党组织当作摆设,自身行为严重偏离党和国家指引的方向。三是党的监督弱化。国企央企业的党内监督主要是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党内自我监督制度还不健全和监督缺位。四是对党建重视不够,党组织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国企央企在党建工作上没有形成以党建统领一切的工作局面,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三、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出现问题,没有筑牢“依法用权、秉公用权”的底线。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差距,议事决策程序规范性和严谨性不够。对决策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跟踪问效,存在风险隐患。纪检监察机关对国企和央企的监督方式单一,监督纵深不够。(从江县委宣传部:潘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