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更是直面群众需求的“前沿阵地”。然而长期以来,“文山会海”压得人喘不过气、“过度留痕”耗尽心神、“多头督查”让人疲于奔命,这些形式主义顽疾如同沉重枷锁,让基层干部深陷“被事务绑架”的困境,空有干事热情却难有实干空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21条具体举措精准“拆绑”,既传递出党中央为基层松绑赋能的坚定决心,更搭建起“为实干者减负、为担当者撑腰”的制度框架,为激活基层治理活力注入了强劲动能。
一、戳中痛点:以“问题导向”破解基层之困
形式主义的危害,早已不是“表面功夫”那么简单——有的地方为了迎检,让干部通宵整理“完美台账”,却无暇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有的部门将“发文数量”“会议次数”当作工作成效,导致“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代替行动”的怪圈循环;还有的“数字化办公”异化为新负担,各类APP、工作群让基层干部沦为“指尖上的陀螺”,白天忙迎检、晚上刷数据。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与制度约束缺位,既消耗了基层干部的时间与精力,更稀释了政策落实的实效,让“服务群众”的初心在繁杂事务中逐渐偏离。
《规定》的出台,恰恰以“问题为靶心”精准发力:明确“文件精简30%以上”“会议时长不超90分钟”的硬标准,从源头砍掉“无效文、重复会”;要求“督查考核事项减少50%”,杜绝“多头检查、交叉考核”的乱象;规范“借调人员期限”,避免基层“有人干活、无人担责”的空转困境。每一条举措都直击基层最头疼的“痛点”,每一项要求都回应干部最迫切的期盼,如同为基层卸下了“不必要的千斤担”,让干部终于能从“应付事务”中抽离,将目光重新聚焦到“干事创业”上。
二、强化执行:以“制度刚性”筑牢减负防线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勾勒的“减负蓝图”能否变为现实,关键在于各地是否能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现实中,部分地方曾出现“减负变味”的情况:有的把“减少文件”理解为“少发文、不发文”,导致政策传达“断档”;有的将“简化流程”异化为“降低标准”,让工作成效打折扣;还有的对“形式主义新变种”缺乏警惕,比如“纸质台账变电子台账”“现场检查变线上打卡”,看似减负实则换汤不换药。这些问题的本质,是执行中的“变通”与“走样”,若不及时纠偏,再好的制度也会沦为“纸上空文”。
要让《规定》落地见效,必须强化“制度刚性”:一方面,各地需结合实际细化落实细则,比如建立“文件会议审批清单”,避免“想发就发、想开就开”;优化“督查考核方式”,多“四不两直”走基层,少“提前通知看示范点”,用“群众满意度”代替“材料完美度”作为评价标准。另一方面,要健全“监督反馈机制”,畅通基层干部吐槽“新负担”的渠道,对“阳奉阴违”“变相加码”的行为严肃问责,让“减负”不是“一阵风”,而是“常态化”。唯有让制度“长牙”、执行“带电”,才能彻底铲除形式主义滋生的土壤,让基层减负真正减到实处、减到干部心坎里。
三、聚焦实干:以“减负实效”惠及群众生活
基层减负的最终目的,从来不是“减责任”,而是“减压力、提效能”;不是“让干部清闲”,而是“让干部有更多精力服务群众”。如果减负后,干部仍坐在办公室“看报表、编数据”,而非走进田间地头“听民声、解难题”,那么减负便失去了核心意义。《规定》中明确提出“把减负成效与民生改善挂钩”,正是要引导基层干部将“解放的时间”转化为“服务的实效”,让减负成果最终体现在群众的“获得感”上。
如何让“减负”与“实干”同频共振?答案藏在每一件民生小事里:在乡村振兴一线,干部可以多花时间琢磨“如何让农产品出村进城”,而非反复修改“乡村振兴汇报材料”;在社区治理中,多上门走访“独居老人、困难家庭”,而非在“社区APP打卡率”上较劲;在民生服务中,多解决“办事流程繁琐”“证明材料过多”等问题,而非为“服务满意率数据”拼凑亮点。唯有让基层干部从“案头”走向“地头”,从“迎检”转向“办事”,才能让减负的“减法”,最终变成群众幸福感的“加法”,让《规定》的价值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充分彰显。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规定》的出台,不仅是对基层干部的“暖心关怀”,更是对基层治理的“深度赋能”。当形式主义的“枷锁”被打破,当基层干部能轻装上阵、心无旁骛,他们必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务实的作风,在服务群众的广阔天地中书写实干答卷。期待各地以《规定》为遵循,持续深化减负行动,让基层干事创业的“晴空”更蓝,让群众的“幸福底色”更浓。(贵州省惠水县交通运输局:李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