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并对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园参照同类公办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财政减收部分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这是减轻家庭育儿负担、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关键一步,但在落实推进中,必须警惕“只免不管、只降不提”的低水平扩围,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何为“免费”?不是把收费项目简单清零,而是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质量与公平为底线的公共服务契约。一些地方若把“免费”理解为压成本、挤质量,以隐性收费、额外托管费“补洞”,或以一刀切限价导致优质资源外溢到市场高收费板块,有限资金就会被“摊薄”。这不仅背离“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的政策初衷,更会让家长“账面获益、体感受损”,形成新的教育焦虑与区域不均。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必须把“免保教费”与经费保障、质量监管、弱势兜底打成“组合拳”。国办《意见》已明确:民办园参照公办园减免水平,高出免除水平的差额可按规定收取,避免“一刀切”挤垮普惠民办供给;因免费导致的收入减少,由财政据实补助并建立分担比例(中西部更高);在统一免费基础上,继续兜底困难幼儿资助;依据学前教育法,健全投入机制与生均拨款/补助标准,强化监管与质量评估。这些安排把“钱从哪来、怎么花、谁受益、如何保质”讲清楚了,关键在按绩效拨付、动态评估,防止“免而不保质”。
同时,国务院政策吹风会提出:对免保教费财政补助标准将逐省核定并定期评估;中央与地方按80%/60%/50%比例分担,确保园所正常运转、教师薪酬不被拖欠;并强调与既有资助制度的衔接与兜底。这为各地稳妥推进、避免“跑冒滴漏”提供了可操作的抓手。
真正的“免费”,不在台账上的“零票据”,而在孩子看得见的师资与陪伴;不在口号的“普惠覆盖”,而在城乡、群体之间的实质公平。干部最大的“面子”,不在“今天免了多少”,而在“明天质量是否更好、家长是否更安心”。唯有把财政补助与质量监管、绩效评估拧成一股绳,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免费学前”才不会成为“低配普惠”,而会成为高质量的公共承诺。(四川省泸县第六中学: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