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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赋能双向发力 让政务服务工作 “轻装快跑”
时间 :   2025-08-28 19:37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秦丽臻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犹如一剂 “良方”,直指基层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痛点,更为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 “减负” 与 “赋能” 并行的方向。政务服务作为连接政府与群众的 “桥梁”,只有卸下形式主义的 “包袱”,注入高效服务的 “动能”,才能真正实现 “轻装快跑”,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与温度。


以 “减负” 破题,为政务服务卸下 “不必要之重”。长期以来,过多的文件会议、重复的督查检查、繁琐冗余的报表材料,让基层政务服务人员深陷 “文山会海”“痕迹主义” 的困境,耗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却难以聚焦服务群众的核心任务。落实《若干规定》,首要之举便是以 “减法思维” 破解形式主义难题,为政务服务工作松绑减负。在文件会议精简上,需跳出 “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部署会议”的怪圈。对政务服务领域的文件实行 “必要性审核”,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可简化的绝不繁琐,杜绝 “层层转发、照搬照抄” 的无效操作;对会议实行 “计划清单管理”,严控会议规模与时长,多开 “现场办公会”“问题研讨会”,少开 “务虚会”“表态会”,让政务服务人员从 “会场” 走向 “办事现场”。在督查考核优化上,要打破 “唯痕迹、唯数据” 的评价误区。不再将 “是否发文、是否留痕” 作为评判工作的标准,转而聚焦群众办事的 “满意度”“便捷度”,通过 “随机暗访”“群众评议” 等方式,检验政务服务的实际成效,让基层干部不再为 “迎检” 焦虑,而是为 “服务” 用心。


以 “赋能” 为要,为政务服务注入 “高质量之能”。减负不是 “减责”,更不是 “躺平” 的借口。为基层减负的最终目的,是让政务服务人员有更多精力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以 “赋能” 实现减负与提质的双向奔赴。《若干规定》的落实,需与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流程优化、能力提升深度融合,让 “减负” 释放的活力转化为 “赋能” 的实效。一方面,以数字化赋能打破 “数据壁垒”。过去,群众办事 “多头跑、重复交材料”,基层干部 “反复录数据、跨部门协调”,根源在于信息不共享、 系统不互通。落实减负要求,需加快政务服务数据平台建设,让 “数据多跑路” 替代 “群众多跑腿”,也让基层干部告别 “重复录入” 的机械劳动。例如, “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正是通过数字化赋能,将多个部门的办事流程整合,既减轻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又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另一方面,以流程优化赋能明晰 “权责边界”。基层政务服务中,“权责不清、推诿扯皮” 的问题,不仅增加了群众办事难度,也让基层干部陷入 “两难” 境地。落实《若干规定》,需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 “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理、谁跟进” 的权责清单,杜绝 “层层加码”“责任下压” 的形式主义做法。


以 “实效” 为尺,让政务服务跑出 “为民加速度”。无论是 “减负” 还是 “赋能”,最终都要以 “群众满意” 为检验标准。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不能停留在 “减了多少文件、少开了多少会” 的数字上,更要体现在政务服务效率的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增强上。只有让 “减负赋能” 的成效看得见、摸得着,才能真正让政务服务工作 “轻装快跑”。要建立 “减负 + 赋能” 的成效评估机制,将群众办事时长、投诉率、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定期开展 “回头看”,防止形式主义 “反弹回潮”;要畅通群众反馈渠道,通过政务服务热线、线上留言、现场评议等方式,及时收集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意见建议,针对问题精准施策;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结合本地实际推出更多便民举措,比如 “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帮办代办” 等,让政务服务更有温度、更接地气。


基层政务服务是服务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也是政策落地的 “关键一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为政务服务工作卸下了 “包袱”、指明了方向。唯有坚持减负与赋能双向发力,以 “减法” 破除形式主义,以 “加法” 提升服务质效,才能让政务服务人员轻装上阵,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舒心,真正实现政务服务工作的 “轻装快跑”,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民生温度与治理效能。(惠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秦丽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