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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混淆!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这些区别很关键
时间 :   2025-02-05 16:14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田馨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在登记注册时,设立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权衡,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


从设立方式看,股份公司设立相对复杂,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募集设立则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有限公司通常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流程相对简便。


从股份转让看,股份公司的股份以股票形式体现,转让较为自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股权转让的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股东责任承担看,股份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此外,二者在治理结构上也有差异。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更为严格规范,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限公司在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时,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仅设一名董事。


从税负看,两者都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利润分配环节,向股东分红时,都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不过,有限公司因经营与决策灵活,在税务筹划方面可能更具优势。


综上,若企业着眼大规模融资、长远资本运作,股份公司是更好选择;若注重经营灵活性、股东紧密协作,有限公司则更为适宜。(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田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