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黎平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26个乡镇(街道)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和“党务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章”2枚印章用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自始,黎平县开启乡镇“两枚印章管服务”新篇章。
2024年,黎平县纵深推进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改革,借助乡镇(街道)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契机,印发了《黎平县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工作方案》,对乡镇(街道)如何进一步开展集中审批服务指明方向,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和“党务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章”,赋予两枚印章与乡镇(街道)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适用于乡镇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审批服务印章“多”枚变“两”枚(一枚用于综合受理,一枚用于审批服务)。同时,制作标准化事项清单、服务流程、办事指南,统一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使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套审批标准、一张网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进一步激发了基层改革活力,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
黎平县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启用,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黎平县还将继续夯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依托贵州省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行电子印章应用,助推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黎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严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