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阿克苏地区2023中央、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6.35亿元元,大力支持地区农业生产发展。 资金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17亿元,农机购置补贴3.88亿元,畜牧业发展资金1.01亿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000万元,还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戈壁设施农业示范点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等项目建设资金。
地区财政局及时将2023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各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各县(市)和项目实施单位,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通知要求各县(市)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督促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坚决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年底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确保耕地地理,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能力,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技术应用生产经营能力,加大农机化水平及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加快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卡合尔曼·吐木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