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员会1个团组织及1名个人受到共青团保定市委、共青团保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表彰。
其中,共青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员会第五团支部被共青团保定市委评为“保定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被共青团保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五四红旗团组织”。
保定中院立案二庭苏欢欢被共青团保定市委、保定市青年联合会选树为“2023年新时代保定好青年(文明道德)”。
一直以来,院团委在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机关党委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加强青年干警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担负起引导青年干警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全面加强团组织建设,以团务工作、志愿服务和青年文明号工作为三大抓手,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团组织建设,探索法院共青团工作新模式,将普法宣传作为培养青年干警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的重要阵地,建立“重要节点+志愿服务”和“审判团队+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工作与执法办案工作深度融合,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干警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新时代,新时代赋予崇高的使命,新事业成就远大的理想。今后,院团委和全体团员干警将以此荣誉表彰为动力,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更踏实的作风,牢记青春使命,放飞青春梦想,用奋斗擦亮青春底色,用拼搏凝聚磅礴力量,用公正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