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拜城县人民检察院 :时建磊)近日,拜城人民检察院党组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再次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进行专门学习。
拜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黄晓明强调:《条例》是新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成果,用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对于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把对《条例》的学习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积极推进我院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下一步全院干部职工要利用入户走访、普法宣传、“法制副校长”和“法的种子”的活动,积极开展对《条例》的宣传工作,使《条例》能深入人心,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
会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学习情况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