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热点近日,上游新闻报道无锡梁溪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锡县城隍庙旧址,被出租用作“恒隆府”楼盘售楼处,市民游客驻足观赏古建构件,竟遭到承租方工作人员驱赶,此事引发社会广泛质疑。
作为面向公众的历史文保建筑,非修缮封闭时段理应对外开放,保障群众观览历史遗迹的公共权益。如今承租房企随意阻拦游客、管控公共文物空间,文物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缺位问题十分突出。文物公共游览属性与商业经营本可有序区分,此次矛盾爆发,暴露出属地文保监管履职存在明显漏洞。
依据《文物保护法》与国家文物局明文规定,国有省级文保单位严禁资产化运营,禁止整体租赁、承包、抵押给企业与个人开展房地产等商业开发。文物建筑仅可由管理机构自身,在保障文物安全前提下,开展文创展示、文化研学等与文物属性匹配的轻量文旅运营,绝对不允许整体转包外部商家。
无锡县城隍庙旧址为国有省级文物古迹,文旅用途有着严格法律红线,房产销售营销与文物历史文化属性完全相悖。将百年古建整体出租给房企充当售楼展厅,用途转换明显不合规制,省级文保用途变更有着严格审批流程,此番出租改造是否依规上报、是否具备合法审批手续,亟需公开透明说明。
除此之外,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均设有专项修缮保护资金,用于古建筑常态化管护维保,并不依赖房企出资养护。如今城隍庙古建修缮维护资金全部由楼盘开发企业承担,本末倒置的管护模式难免引人深思。房企手握修缮权责、场地管理权,才有底气驱逐普通游客,文物公共属性被商业利益架空,出租合作背后的深层问题值得彻查。
文物不是商业炒作的噱头,文保古建不能沦为房企营销布景。希望无锡当地文旅、文物部门直面舆论质疑,拿出合法合规、经得起核验的政策依据。文物保护必须严守法治底线,压实属地守护责任,坚守文物公益公共属性,杜绝文保资源违规商业化外包,让历史古迹真正面向公众、守护文脉。(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