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热点“工程完工最长的已经三四年了,短的也有两年了,住建局一直不组织验收、不结算付款,我们实在走投无路了。”4月9日,山西运城市多位施工企业负责人向海报新闻记者反映,他们承建的稷山县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多个标段均已按设计标准完工并投入使用,但发包方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却长期拖延验收和结算,导致多家企业被拖欠工程款,资金链濒临断裂。(2026年4月10日海报新闻)
本该依规推进的政府工程验收、结算流程,在工程完工两三年后依旧停滞不前,施工企业被逼至破产边缘,这样的事件着实令人匪夷所思。一项早已完工并投入实际使用的民生工程,为何迟迟得不到建设单位的验收?是工程施工质量存在硬伤,不符合验收标准?还是相关部门工作作风拖沓散漫,懒政怠政、不作为不担当?亦或是背后暗藏其他不为人知的内情?更令人担忧的是,会不会是项目资金未能落实到位,相关部门便以不验收为借口,恶意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倘若真是如此,后续问题的解决势必更加棘手,其中暴露的问题也更值得深究,外界始终难以看清事件背后的真正症结。
按理说,当下政府工程项目均被纳入财政预算范畴,有着本级或上级财政资金的专项保障,项目资金理应专款专用、按时拨付。稷山县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本是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惠及民生的重点工程,承载着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意义。如今项目多个标段完工投用已久,稷山县住建局作为主管单位,本该主动牵头,联合监理、第三方检测等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同步推进工程款结算支付,这既是保障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履行政府部门工作职责、彰显干部担当作为的应有之举。
可现实却截然相反,工程完工多年,验收工作始终无人推进,结算付款遥遥无期,相关部门的态度从项目启动时的积极热忱,变成了如今的推诿冷漠。这不禁让人发问: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资金挪用、专款不专用的问题?当地政府是否违规举债推进项目建设?要知道,上级部门早已明令禁止违规举债上马工程,严禁触碰债务风险红线,稷山县相关部门为何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让项目陷入资金困局,进而把风险转嫁给施工企业?
稷山县此次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体量大、涉及资金数额高,施工企业全程垫付资金完成建设,本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回笼资金。可如今工程款被拖欠数年,企业反复讨要,却仅能拿到少量欠款,巨额款项始终没有着落。在这一事件中,稷山县住建局作为责任主体,迟迟不履行验收、结算义务,究竟是出于何种考量?政府工程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如此拖沓敷衍、漠视企业合法权益,难道不担心后续审计部门介入,对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推进流程进行全面核查吗?
政府工程长期不验收、拖欠工程款,带来的危害远超事件本身。一方面,直接掐断施工企业的资金命脉,让合法经营的企业陷入生存危机,甚至引发工人工资拖欠、材料款无法支付等连锁问题,影响市场秩序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严重透支政府公信力,破坏当地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对政府工程项目望而却步。连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都能肆意拖欠款项、不履行合约义务,又如何让企业相信地方的营商环境,如何愿意前来投资兴业、参与城市建设?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核查项目情况,立刻启动工程验收程序,主动筹措资金,尽快完成工程款结算支付。即便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资金、审批等各类难题,也绝不能将风险和压力转嫁给施工企业,更不能以拖延、不作为的方式逃避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守护政府公信力,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项政府工程的规范推进、每一次合约的认真履行、每一家企业权益的切实保障上。如果连最基本的工程款都不能按时支付,最基本的验收流程都不推进,所谓的优化营商环境、树立正确政绩观,终究是空中楼阁。唯有直面问题、迅速整改,才能挽回政府公信力,守护好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让民生工程真正惠及民生、赢得民心。(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