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热点在微商的大力推广下,一款打着“每天一包,不节食不运动,轻松躺瘦,七天见证奇迹”旗号的“减肥咖啡”在朋友圈风靡一时。但这款看似神奇的减肥产品,实则暗藏健康风险,所谓的“快速瘦身”是以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代价。
案情回顾:
2023年起,被告人胡某某通过网络购进“Beauty Show固体饮料”(即涉案“减肥咖啡”),在明知该产品属于“三无”产品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发展唐某某等人作为下线,共同开展销售活动。唐某某在知晓产品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依然通过微信等线上渠道持续售卖。
经查,胡某某的销售金额累计达69555元,唐某某的销售金额累计达51533元。经专业鉴定,该款“减肥咖啡”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曾用于抑制食欲类减肥药,但因其可能引发心脑血管疾病、肝损伤等严重副作用,我国早在2010年即明确禁止在食品和药品中添加。
2025年10月,法院经审理,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求,判决被告胡某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69555元,唐某某承担51533元,禁止二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并在县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醒:
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平台购买正规产品,拒绝来路不明的产品。若食用相关产品后出现身体不适,需立即停止食用,并通过拨打12315热线、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营者:微商≠法外之地,网络销售食品同样需要相应的许可,代购、代销必须查验上游资质文件。即便作为中间商,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问题产品流通,仍需承担法律责任。遇投诉要警醒,当有消费者反映出现身体不适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送检,莫为贪图利益继续销售。(贵州省从江县检察院:罗安雪、杨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