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9日,知名公益人士胡雷通过潮新闻客户端发声,质疑广西高速向其捐赠的抗洪救灾物资运输车辆收取1180元通行费。目前,德保县民政局已介入协调此事,但截至发稿,仍未收到广西高速的退费反馈。
胡雷此次捐赠是为地方抗洪救灾伸出援手,本是传递爱心、助力灾区的善举。按公众普遍期待,面对救灾物资运输,高速部门理应开通“绿色通道”,既要保障物资快速送达灾区、帮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活,更要呼应爱心人士的公益善举,让抢险救灾的大爱落到实处。可令人意外的是,广西高速不仅未为该车辆开通绿通,反而收取了千元过路费,这种做法不仅刷新了公众认知,更像是给紧张的抢险救灾工作“添堵”,在抗灾救灾的特殊场景下,高速收费部门岂能如此漠视自身应尽的责任?
广西高速对此给出的收费依据是:该批救灾物资属于地方性救援行为,不符合免费政策;只有全国性应急救灾,才能享受绿通免收费。但这个说法真的站得住脚吗?事实上,自然灾害的“地方性”与“全国性”本就没有绝对清晰的界限。从实际情况看,全国性大面积灾害本就少见,不少地方性灾害因受灾程度严重,不仅会迎来中央拨款拨物支援,还会得到全国各地的救援力量支持。如此一来,“中央级灾害”与“地方级灾害”的定性差异,在实际救灾中早已模糊。更何况,无论灾害属于哪一级别,高速作为抢险救灾的重要通道,都应主动扛起责任,第一时间开通绿通提速救灾,而非纠结于“地方还是全国”的划分、执意收取费用。在落实政策时,高速管理部门怎能只算“收费账”,却忽略了救灾优先的责任担当?此事发生后,广西高速着实该好好反省自身的服务意识与责任落实。
抢险救灾物资走高速被收超千元过路费,到底是相关政策本身僵化,还是执行政策的部门过于机械?这值得好好说道说道。公众期待的,是让救灾物资通行高速不再“添堵”,是高速收费能真正贴合救灾需求、做到靠谱履职——毕竟,在灾情面前,效率与担当,远比一笔过路费更重要。(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