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河南郑州市上街区一单位疑似强制职工捐款并规定数额一事,引发关注。
网帖截图显示,该单位为迎接“5•8公益捐款”活动,疑似要求在编人员捐50元,其他人员捐30元,备注名字以科室为单位,限下班前交到办公室。5月7日,极目新闻记者尝试联系发帖人未果。(2025年5月7日极目新闻)
河南郑州市上街区一单位疑似强制职工捐款其事件出现在新闻媒体上了,其实这样的新闻事件在过去的新闻媒体已经出现过多次了,而如今又出现,这让普通百姓情何堪,单位强制捐款,看似不合理,不合法,也侵害职工利益,但是某些职工因为此事而表现得如此强烈反感,并向新闻媒体反映,这也让外界百姓有些不解,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素质就这样差了吗?捐款这样的事件本是爱心行为,捐五十元或者三十元,根本不会影响个人生活质量,这也做不到吗?这爱心奉献精神,怎么就没有了呢?
政府部门机关单位倡导本单位人员开展“一日捐”活动,是爱心活动,在捐款倡导不多的情况下,无论是领导还是职工都应该积极参与爱心活动,况且这些钱对于救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来讲,也确实有着很多的积极意义,而如今政府部门机关单位一号召了,就有干部职工质疑此事件,是否合理,是否合规,说强制性行为让爱心变了味,其个人想法真占得住脚吗?在这一事件中,要说的是,在政府部门机关单位号召的情况下,对献爱心的社会活动,都存在着抵触行为,如果让这些人主动去做,会有这样的思想吗?再说真正的爱心奉献行为,真需要完全用制度规章去衡量吗?
需要大爱,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爱,更应该积极地投身其中,尤其是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面对爱心活动,在自身能力的许可下,更应该表现出积极的热情来。今天河南郑州市上街区一单位号召本单位人员捐款献爱,又出现了向媒体曝光事件,即便相关的干部职工,对捐款去向的单位工作过去存在着看法,但是要说的是,不能因为过去某些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就对社会所开展的公益性捐款活动,就要一杠子打死,存在着想法不参与,那这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还如何维持呢?在这一事件中开展活动的单位,干部职工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呢!
政府部门机关单位开展的公益性捐款,或许当今时代的某些人不理解,但是开展这样的活动也是必须的,今天有,未来还会有。希望今天的新闻媒体报道之后,应该引起某些群体人员更多的思考,奉献爱心参与捐献活动永远不过时,社会需要大爱,更需要人人参与。有爱的社会,才是最美的,才是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