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规定》各项要求,使《规定》深入人心。
深学细悟《规定》要求,下好学习宣传“先手棋”。敬畏为基,方能言语有尺,行动有界。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规定》精神内涵和实质要求,依托“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等载体,组织农村基层干部联系实际深入学,加强教育培训全面学,学用结合,避免“流水账”式学习、“水过地皮湿”式学习,务求学习实效。要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采取“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案例警示、实地感悟、党课赋能”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充分利用本地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案件中的共性问题,确保“以案为鉴、以案促治”入脑入心,让《规定》要求诉诸笔端,更刻在脑海、印在心田。
处理违反《规定》问题,走好党风廉政“清风行”。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的纪律观念、廉洁意识不断增强,但是也出现在惠农专项资金上虚报冒领、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谋取私利、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等情形,各级党组织要一体推进学查改,切实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突出主责主业“查”,自觉对照《规定》中的禁止性行为,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对账、逐项过筛,检视存在的不足、落实的短板,增强查摆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标本兼治“改”,认真分析研判查摆的问题,针对发生在农民群众眼前的、身边的或者长期存在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等多种手段,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损害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贯彻实施《规定》精神,练好学习成果“化金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引导他们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强化廉洁履职意识。“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学”的目的就是让农村基层干部更加明确肩上的担子,进一步以知促行。要通过“学”促使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廉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要求,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障农民权益,全力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要加强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实现乡村生态治理绿色转型,当好乡村振兴工作的推动者和落实者,进一步让农村宜居宜业,越来越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委组织部: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