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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时间 :   2025-03-14 15:06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张晓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制度,将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承包权和经营权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享有。这项制度既能够让农户保留承包权,保留着土地的托底性保障,又能让农民打消顾虑,提高土地经营权流转意愿。


一、保障农民权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然而,目前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不完善,土地资源难以高效配置,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一方面,土地流转价格失灵,转出方或转入方收益有限,导致流转意愿不高;另一方面,流转市场发育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导致土地资源难以流向高效经营主体。


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不仅是对农村土地制度的进一步优化,更是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既能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完善流转价格机制,释放土地资源活力

完善价格机制,首先要建立透明的土地流转市场平台,推进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完善流转交易和议价规则,确保流转信息对称,做到公开透明。其次,要加强价格引导,形成合理价格区间。从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质量、耕作便利程度、流转规模等关键条件出发合理评估,并征询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受让主体、第三方等多方意见,确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基准价格。三要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例如湖北省推广“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结算方式,探索“保底地租+分红”模式建立流转双方利益共同体,实现流转利益主体双赢。


三、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改革

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在制定具体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情况,避免“一刀切”。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少数服从多数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引导流转双方规范流转合同签订,明确违约责任、权利义务,推进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政府还应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建立准入原则,实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承租方优先”原则,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确保土地流转的可持续性。要保障农村流转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防范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等一系列风险。(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杨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