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在线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为广大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校准价值坐标、践行初心使命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年轻干部唯有牢牢把握“为民造福”这一核心指向,工作才能真正体现党的性质宗旨,发展才能真正符合人民的利益,政绩才能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为民造福是政绩观的“根”与“魂”,必须站稳人民立场。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习惯于眼睛向上,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盆景工程”、“形象工程”,而对群众身边亟待解决的“烦心事”、“操心事”却视而不见或久拖不决。这种脱离群众需求的“政绩”,无论包装得多么精美,都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终究是虚幻的、短暂的。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将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把群众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当作头等大事,制定政策前,要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坐在同一条板凳上,倾听最真实的声音,了解最迫切的需求,确保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对准群众的期盼;落实工作时,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用“铁脚板”走遍田间地头、社区巷陌,把群众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群众诉求。
为民造福是政绩观的“行”与“效”,必须聚焦民生实事。为民造福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转化为具体而微的民生改善、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体验。如果我们的工作只停留在文件里、会议上、汇报中,那么为民造福就只能是镜花水月、悬在半空。“行”与“效”之间,隔着一道必须用实干去跨越的鸿沟。要把准“为民造福”的核心指向,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基本民生需求,持续加大投入、完善制度、优化服务,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把政绩体现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效上,精准识别“一老一小”等不同群体和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不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为民造福是政绩观的“尺”与“度”,必须接受人民评判。政绩的最终评判权,掌握在人民手中;政绩的最终价值,要交由历史检验。如果只是搞“自我感觉良好”、群众却不买账的“花架子”,或者追求“轰动一时”、却留下“后患无穷”的“烂摊子”,这样的“政绩”不仅毫无意义,更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对群众信任的透支。一项政策、一个项目、一份政绩好不好,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有发言权,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尺度”。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群众评价作为干部考核、项目评估的重要依据,畅通群众参与、监督和反馈的渠道,让政绩的“成绩单”真正由人民来批阅。要理解“群众批评是帮我们纠偏”,对负面评价不遮掩、不回避,而是作为查找短板、优化政策的重要契机,将压力转化为提升服务质量的动力。(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委组织部: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