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一方水土”是根基,是维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谋民生福祉”是目标,是推动进步与繁荣的价值依归。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共同构成了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核心路径。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深刻把握水土守护与民生改善的内在联系,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守一方水土,是谋民生福祉的前提与基础。 山川秀美、风调雨顺,是人民安居乐业的自然保障。一方水土承载着一方人的生产与生活,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居住环境乃至身心健康。若水土流失、资源枯竭、污染加剧,则经济发展必将难以为继,民生改善更是无从谈起。因此,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自然资源。这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唯有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绿水青山,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为民生福祉提供最根本、最普惠的保障。
谋民生福祉,是守一方水土的目标与归宿。 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清澈的河水、湛蓝的天空、安全的食品、宜居的环境,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因此,守护水土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民生改善上,要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意味着,生态保护不能脱离人的需求,而应与民生发展紧密结合。要通过生态补偿、绿色产业培育、生态价值实现等机制,让保护环境的地区和个人获益,让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使百姓在守护家园的过程中获得经济回报和生活品质的提升,从而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守一方水土”方能基业长青,“谋民生福祉”才显执政初心。唯有将生态环境保护置于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并将其与持续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方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书写出既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福祉的绚丽篇章,真正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谋得最广大人民的长远、根本福祉。(剑河县南加镇人民政府 :朱芷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