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其言行举止不仅代表个人形象,更关乎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因此,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广大群众树立榜样,引领社会风尚,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党员干部要带头讲奉献,做好为民服务的表率。党章明确规定党员要讲奉献、有作为。党员干部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心系群众作为谋事创业的根本,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无论是面对繁琐细小的日常事务,还是急难险重的突发任务,都要毫不推诿,兢兢业业地完成,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党员干部要带头讲实干,做担当履责的表率。“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党员干部要以实干开路,用实绩说话。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始终保持一种寝食难安的危机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要勇于担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面对困难和挑战不退缩,以“不用扬鞭自奋蹄”的干劲,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党员干部要带头讲团结,做凝心聚力的表率。团结是事业成功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要把握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顾大局、识大体,善于与同事合作共事。在工作中,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坚决杜绝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的行为,以团结协作的精神凝聚人心,共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总之,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贵州省榕江县三江水族乡人民政府: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