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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什:警民同心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赤狐
时间 :   2026-05-13 21:1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乌什公安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警察同志!快来帮帮我,我捡到一只小狐狸,它好像受伤了,你们快过来看看吧!”艾大叔语气急切地向民警求助。


5月10日,乌什县公安局前进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其在自家地里捡到一只“小狐狸”,右前脚受伤无法行走,情况紧急,希望民警前来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救助。


到达现场后发现,这只小狐狸正蜷缩在田埂旁,右前脚明显无力下垂,毛发蓬松杂乱,眼神中透着虚弱与警惕。由于缺乏野生动物专业救助知识,民警第一时间联系环食药侦大队,详细说明现场情况及小狐狸的受伤状态。


环食药侦查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赤狐——犬科狐属的中型兽类,主要以鼠类、野兔、鸟类为食,对维护当地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经民警细致检查,发现赤狐伤势严重,右前爪已断裂,无法正常行走和觅食。随后,环食药侦查大队民警将赤狐带回大队,对其伤口进行了简单清洗、消毒和包扎,并投喂了食物和水,帮助其补充体力。同时,民警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将其移交至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系统治疗和康复护理,待其伤势痊愈、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择机放归自然。


乌什公安温馨呼吁:夏季野生动物活动频繁,请广大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主动参与保护救助。如遇受伤、被困野生动物,请立即拨打110或联系救助站处置,切勿私自捕捉、投喂、圈养、盲目放生,防止造成动物二次伤害和生态隐患。让我们携手守护野生动物资源,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乌什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