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近日,福建一起“扶老人”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2月19日,一名女子骑自行车在路口拐弯时不慎摔倒,两名路过的初中生骑车经过,见状后主动上前搀扶。事后,交警认定两名学生在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涉事女子则向对方家属提出22万元赔偿要求。相关消息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该不该扶”“交警判罚是否公正”等讨论。(2026年2月19日在河报)
从舆论反应看,不少网友担忧此次事件会再次加剧社会面对“扶不扶”问题时的犹豫心理,并对交警的责任认定提出质疑,认为这样的处理可能让善意助人者“心寒”,也不利于社会信任的构建。
然而,根据事发时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前路口有一辆对向轿车经过,女子当时并未摔倒,而是继续骑行至路口准备转弯。此时,两名学生骑车从另一侧驶来,虽未与女子发生直接碰撞,但女子因避让不及、操作紧张导致连人带车摔倒。从交通行为因果关系看,交警认定学生一方在事故中负有一定责任,似也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中对“无接触事故”的认定逻辑——即是否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否存在影响他人正常通行的行为,都可能成为责任划分的依据。
需要明确的是,交警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是基于现场勘查、视频证据及交通法规,对事故成因及各方过错程度作出判断,属于事实认定与责任划分范畴。而涉事女子提出的22万元赔偿要求,属于民事赔偿争议,需依据其实际损失、医疗鉴定及相关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交警部门并无强制索赔的职权。如果赔偿诉求缺乏合法依据,执法与司法机构均不会予以支持。
此事之所以触动舆论神经,本质上仍源于公众对“好人被讹”“善意反被追责”的长期焦虑。也因此,执法机关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更应做到事实调查扎实、证据梳理清晰、法律适用准确,并向社会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一起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其处理结果不仅关系到当事人权益,也传递着司法与执法对“惩恶扬善”的价值导向。
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期待有关部门依法全面调查,准确划分责任,合理认定损失,既不让任何一个责任人逃避应有的法律义务,也不让任何一份善良在无据的索赔中受到伤害。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公众检验的“铁案”,才能真正纾解“扶不扶”的社会心结,守护朴素道德信心,筑牢“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底线。(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