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发挥……”6月19日,新疆阿克苏地区水利局和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在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督促生产仓储的在建项目时,向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宣讲水土保持法的相关知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监督生产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义务,有效防止生产建设中的人为水土流失。连日来,阿克苏地区水利局联合市水利局组织工作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阿克苏市已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人员主要采取现场实地检查方式,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历年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管,重点对弃渣场、取土场、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等重点部位进行了详细检查。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深入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在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保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检查人员还结合现场检查内容,向建设单位讲解水土流失防治要点,科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就建设单位咨询内容进行答疑解惑,引导建设单位提高水土保持观念和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自觉防治水土流失的良好氛围。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掌握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自觉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并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升各参建单位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有效预防和制止人为水土流失。
下一步,地、市水利局将严格落实“强监管”要求,切实强化问题整改和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全面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最大限度控制人为造成新增水土流失,保护好生态环境,提升水土保持率,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阿克苏市水利局: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