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但“四风”问题改头换面、隐形变异,其中“吃公函”问题尤为突出。《中国纪检监察报》5月18日讯,近期查处的广西全州县水利电力公司无公函接待27万余元、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执法大队随意开具空白公函等典型案例表明,一些单位和干部仍在钻制度空子,将公函异化为违规吃喝的“通行证”。这些行为看似是程序上的小疏漏,实则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深入剖析“吃公函”问题,其根源有三:一是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单位公务接待审批流于形式,报销凭证管理松散;二是思想认识偏差,少数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存在“人情大于规矩”的侥幸心理;三是监督问责缺位,日常检查浮于表面,未能形成有效震慑。这些问题如不及时纠治,势必影响作风建设成效,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根治“吃公函”顽疾,必须坚持制度约束与监督问责并举。首要的是扎紧制度笼子,完善公务接待细则,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超标自付”等规定。要学习借鉴泸州龙马潭区“扫码用餐”、桂林市细化接待标准等创新做法,将接待事由、人数、标准等关键要素全部纳入规范管理。同时要强化科技赋能,推广江西南丰县运用大数据筛查异常报销的做法,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质效。
压实主体责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公务接待管理纳入巡察、审计重点内容。应抓住“关键少数”,对“一把手”和财务人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本单位近年来的公务接待情况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核查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做到立查立改。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一事一函”纪律红线,在日常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要求坚决说“不”。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防治“吃公函”问题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廉政谈话等方式,持续强化干部纪律意识。
“小节不守,大节难保。”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通过构建“制度+科技+教育”的综合治理体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四川省泸县第六中学: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