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关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关乎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在新时代的浪潮下,探寻有效的乡村治理路径,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我们必须答好的时代课题。
“自治”夯基础,激发乡村内生动力。乡村自治是村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让农民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通过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搭建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平台,让村民们在关乎自身利益的事务决策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参与权,从村庄规划到集体资产处置,从公共设施建设到环境卫生整治,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乡村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挖掘乡贤文化,鼓励乡贤能人参与乡村治理,凭借他们的经验、威望和资源,为乡村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良好局面,使乡村治理充满生机与活力。
“法治”强保障,守护乡村和谐稳定。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基本准则和重要保障,为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筑牢根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律讲座、法治文化活动、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制度,为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农村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农村治安突出问题,营造安全稳定的乡村社会环境,让法治的阳光照亮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德治”扬正气,厚植乡村文明底蕴。德治是乡村治理的灵魂所在,以道德的力量滋养乡村文明。深入挖掘和弘扬乡村传统美德,通过评选“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公婆”等道德模范活动,树立身边的道德榜样,用榜样的力量引领乡风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营造积极向上、崇德向善的乡村氛围。传承和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迹,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增强村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让德治之风吹遍乡村大地。(榕江县计划乡人民政府:杨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