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之后又一项惠及面广的惠农政策,落实好这项政策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实现广大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促进家庭和谐的重大利民惠民政策。为确保如期完成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工作,水尾乡精心组织,提前谋划,积极扎实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充分利用“榕易谈”“院坝会”等形式对养老保险政策以通俗易懂、贴地气方式宣传,灌输养老保险是为自己老后存钱,是存到自己的专用账户,切实保障自己老有所养的观念意识。达到思想转变,立即行动,主动征缴的积极效果。
二是将“村内+村外”方式征收相结合。针对外出人员较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水尾乡采取“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内后外”的工作方法,对在家的参保人员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提前联系、采取银行转账及自主在手机微信缴费等方式进行征收。
三是将人员“分类+分级”方式相结合。一方面对公益岗人员、低保人员、监测户等享受国家惠民人员优先征收,另一方面对家庭经济状况好、缴费积极的人员,鼓励他们先缴且缴纳高档次标准,调动周围群众参保的热情和积极性。再一方面分年龄段分级参保,对55至59岁年龄段人员,按高档次标准征收,与其算回报对比账。与此同时,还通过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以身边事引导身边人等工作方法,把政策讲明,把道理讲透,把好处讲清,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是将“线上+线下”缴费方式相结合。对会使用手机的年轻人鼓励他们使用微信、手机App自主缴费;对确实存在操作困难的个人开展远程操作指导;针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村组干部上门代收的方式进行缴费。
五是成立“村干+帮扶干部”工作组上门服务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对未缴费人员以“村干+帮扶干部”方式上门征收服务,确保各村每天都有进度,有条不紊序时推进征收进度。(水尾乡人民政府:陆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