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深入实施,保障农民住房安全已成为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基础。因此,农房安全对于提高农民居住品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就如何做好住房安全保障浅谈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常规排查。通由负责住房排查有关部门牵头,村委会、驻村工作队成立排查小组,定期对所有自建房开展“回头看”,重点核实放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应急排查。针对灾情等特殊时段,及时开展应急排查,确保群众房屋不存在因灾受损变成危房的情况,同时,要对地灾点房屋进行重点摸排,确保日常和特殊灾情期间不出现房屋安全问题。
三是强化危房改造。针对排查出的住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动员群众撤离,搬到安全住房居住,同时,动员群众积极申报农村危房改造, 争取减轻群众负担,最后对群众申报的危房改造,有关部门人员要及时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录入危改系统,迅速实施危房改造。(水尾水族乡人民政府:朱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