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5月12日至16日,十二团医院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确保适龄无禁忌症儿童“应种尽种”,进一步筑牢儿童健康成长的免疫屏障。
在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前期,十二团医院严格按照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2025年师市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暨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分别从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责任区域;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服苗技术规范、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
这次接种对象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经过前期摸底登记,十二团辖区接受脊灰补充免疫接种适龄儿童710人,十二团医院公卫科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程序(2021版)》进行补种,在医院公卫科预防接种门诊集中接种疫苗,确保接种工作不漏一个适龄儿童。同时。按照补充免疫原则,开展补充免疫的儿童不论其居住地、出生地、有无既往免疫史,均接种脊灰疫苗。其中,既往接种脊灰灭活疫苗(IPV)不足两剂次的儿童予以补足两剂次,既往接种IPV两剂次及以上的儿童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简称bopv“滴剂”)。
在预防接种门诊登记处,医院公卫科工作人员为每个接受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的儿童及家长签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制的口服I型III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b0PV滴剂)补充免疫活动知情同意书》和《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补充免疫活动知情同意书》。
5月13日,在十二团医院预防接种门诊现场,前来陪同儿童接种疫苗的家长有序排队,工作人员认真查看接种信息,按照要求给适龄儿童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和口服I型III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b0PV滴剂)补充免疫。同时医院公卫科免疫规划专干向陪同孩子接种疫苗的家长讲解接种后的注意事项等,以实际行动呵护着身边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口服疫苗后,一般无不良反应,个别宝宝会有轻度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反应,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请您无需紧张”。5月13日上午,在该团医院公卫科预防接种门诊留观室,工作人员向服疫苗的儿童家长说道。
5月13日,已有310名适龄儿童接受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接种。
通过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进一步消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空白儿童,尤其是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确保辖区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率达到100%,持续巩固无脊灰成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二团医院:梁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