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强调,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领头雁”,是推动干事创业的“关键人”。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一把手”队伍建设,引导以身作则作表率,以上率下抓实干,争做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一把好手”。
现实工作中,有的“一把手”认不清自身角色,把自己当成本单位的“土皇上”,自视过高,专制独断,习惯性地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集体之上,班子议事“一言堂”,考评干部“一张嘴”,安排调度“一挥手”,长此以往看似班子“一团和气”、职工“执行有力”,实则民主缺失、隐患多多,“一把手”逐渐成为“一霸手”。与此相反的是,还有的“一把手”信奉“多干多错、不干没错”,不求有功但求无错,对上级的部署要求不加研究,直接当起了“二传手”,安排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于干了没有、干得怎么样,漠不关心一概不问,导致问起工作“不清楚”,直接影响整个单位的风气,导致毫无生机、死气沉沉。
管住用好“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是管党治党必须答好的课题。“一霸手”和“二传手”作为两个极端,对队伍建设、单位风气、事业发展都会产生不良影响。面对问题,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放任不管。究其原因,“一霸手”是因为缺乏有效监督,“二传手”则是不担当不作为,对于这两种极端,必须要引起足够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防止“一把手”变成“一霸手”,要严格权力边界,规范“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让“一把手”行有边界。要加强综合监督,既要在纵向上把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结合起来,也要在横向上把同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更要把他律和自律结合起来,全方位织密监督网络,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树立“群英会”意识,严格遵守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等制度,广泛征求不同意见建议,形成民主决策合力,最大程度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实效性。
杜绝“一把手”沦为“二传手”,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为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做出榜样。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有困扰带头厘清、有困难带头解决、有危险带头向前、有责任带头担当、有失误带头改正,以“我先来”的先锋意识、“跟我上”的过硬作风凝聚民心民力,推动事业发展。要加强“一把手”岗位适配调研、综合考察考核,对于推诿扯皮、失责失职延误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予以组织处理,树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鲜明导向。(山东省烟台莱州市委组织部:贾绪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