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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监督践行正确政绩观
时间 :   2026-03-30 14:24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余志勇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监督政绩观里有价值取向,政绩观里见工作作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五次全会相关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要求,立足监督专责,推动党员干部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工作全过程,凝心聚力,启新程、谱新篇。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一个地方搞建设和发展本无可厚非,但建设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而非为积累个人的“政绩资本”好大喜功。这不仅脱离实际、劳民伤财,而且极易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更有可能污染一方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鉴于此,当以雷霆手段从根本上遏制住个别干部心中的政绩冲动,扼腕为了追求“政绩资本”,拿政绩透支民众和地方政府的未来者,让“面子工程”注定白忙一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则中,新增对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在分则中,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究其根本,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带来极大的资源浪费、发展机遇浪费,影响一个地区、领域的长远健康发展,严重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当惩!

 

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撑“门面”,不仅浪费了宝贵资金和资源,更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缘何会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一说?稍作细究不难发现,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为什么我们喊了多年的狠剎“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却总是反复上演?为什么在一些干部眼里没有起到警戒作用?说到底,这些“工程”是以利己为本,则往往会重面子轻里子,重眼前轻长远,急功近利,投机取巧,无论一些工程成效最终与否,无论是最终会否成为“翻烧饼”,只要能成为“功臣”,也就难免一搏。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对此,要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建设,扎好篱笆和笼子,是从源头上遏制“形象工程”的前提条件;要构建问责机制,加大对“形象工程”涉及的干部加大问责力度,坚决依法惩处;要充分运用好监督力量。比如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公民监督等。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约束权力运行保持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同时,强化司法、舆论、公民监督,并将外部监督与政府自身内部监督结合起来,用好监督多棱镜,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

 

“包装”有术也有效,然而终究有限。整治“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靠前监督、主动监督才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是真“面子”,让“冲动”得到惩罚。(四川北川县委组织部:余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