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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负面清单” 让基层劲吹清廉之风
时间 :   2025-07-11 19:11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包新月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从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8个方面列出47条“负面清单”,既为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尽责划出了“雷区”,也充分彰显了靶向治理基层堵点痛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导向。


列出“负面清单”,就是让基层干部始终“心存敬畏”。基层工作复杂多样,以往由于职责界定等方面的原因,一些工作存在模糊地带,导致个别干部在服务群众时肆意妄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负面清单”通过列明禁止事项,给农村基层干部的言行划出“红线”,为其更好履职戴上了“紧箍咒”。“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当农村基层干部“敬畏”之心多了,“逾矩”之行自然就少了。


列出“负面清单”,就是让群众监督可以“按图索骥”。“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成效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规定》通过简单明晰列出“负面清单”,让群众可以轻点屏幕就能“按图索骥”,轻松判断干部履职是否逾越“红线”。此外,《规定》还增写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规定,倘若群众关心的诸如集体资金流向、相关补贴的发放等问题,其通过轻点手机就可轻松获取,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就会大大加强。


列出“负面清单”,就是让纪检监察机关“靶向纠治”。在纪检监察机关以往的监督检查以及审查调查实践中,“负面清单”列出的问题并不鲜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负面清单”涉及的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综合运用提级监督、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等机制,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工作的监督力度,强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当然,列出“负面清单”,不仅是要基层干部“心存敬畏”更要使其“有所作为”。“遵规守纪,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负面清单”之外,干部干事创业的空间足够广阔。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在守牢“底线”的同时,敢闯敢试、积极作为,为乡村全面振兴持续贡献力量。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规定》增写的关于准确追责问责的要求,用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机制,坚决防范和纠正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为担当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而言,《规定》中的“负面清单”既是廉洁履职的“提醒函”,也是担当作为的“承诺书”,更是服务群众的“避雷针”,唯有持续擦亮“廉洁”底色、积极展现“有为”姿态,方能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守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将乡村全面振兴的美好愿景照进现实。(山东省海阳市纪委监委:包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