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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微权力” 让清廉风起阡陌间
时间 :   2025-04-29 16:4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夏铮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作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最后一米”,农村基层干部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骨干力量,只有管好他们手中的“微权力”,才能让清廉风起阡陌间,和美乡村幸福满满。


抓实廉政教育,牵带头人“牛鼻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要发展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好班子和好带头人”。何为好带头人?最基本的就是做到廉洁自律,坚决守牢红线、底线。要加强《规定》教育,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准确把握《规定》的具体要求和实质内涵。要加强警示教育,用好本地区违纪违法案例“活教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中人”警醒“同类人”,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在“有所畏”中“有所为”,慎独慎微做好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规矩人”,工作中的“带头人”。


理清权责清单,给微权力“画框子”。农村基层干部行使的是“微权力”虽小,却是事关惠民政策落实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将其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微权力”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范下行使。要全面梳理村级组织权力事项,列出农村基层干部权力清单,划定党组织和自治组织的权力边界,明确办理步骤,确立统一标准,解答好农村基层干部“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应担什么责”的问题。聚焦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等权力运行风险较大的事项,探索建立“政经分离”权力相互制约机制,让村委会主事政治和社会职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专心发展村集体经济,让村集体发展有本“明白账”。同时,要根据《规定》明确微权力“负面清单”,让微权力不再“任性”。


健全监督机制,让微腐败“除根子”。监督是保障制度从部署迈向落地的关键纽带,也是纪律的坚定“守护者”。《规定》明确提出要“构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工作明确了方向。要加强纪委监委机关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将常态化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从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群众评价等多角度了解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和工作情况,对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要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务、村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惠农资金发放、土地征收与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事项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村民“当家人”的主体作用,让清风正气吹遍希望的田野。(中共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委组织部:夏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