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民生12月29日,在《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之际,记者采访了库车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这部“护航”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法规如何为库车建设“千亿级园区”注入强劲的法治动力。
该《条例》于2025年11月26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是阿克苏地区首个进入自治区级立法程序并获颁布的经开区专门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相关负责人指出,制定《条例》是落实国家战略、回应现实需求的关键举措。库车经开区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引擎”,2024年工业总产值占库车市90.66%、占阿克苏地区38.72%,但此前存在的审批效率不高、社会事务负担较重等问题制约了其发展潜能。《条例》的出台,旨在从立法层面系统解决权责不清、职能错位等深层次矛盾,为经开区轻装上阵、聚焦主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二十条,内容精炼精准,紧扣库车经开区两大核心特色:一是坚持“能源化工+绿色发展”双轮驱动,明确将“重点发展能源化工主导产业”置于首位,并针对产业高风险特性设立安全生产专门条款,要求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同时,作为全疆唯一的“碳达峰”试点园区,《条例》单列“绿色园区”建设要求,推动产业低碳转型,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并进。二是推动“剥离社会事务+聚焦经济主业”的职能重构,明确规定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从法律层面彻底扭转经开区“既抓经济又管民生”的职能错位问题,使其能够集中全部资源攻坚招商引资、产业培育与技术创新。
在立法过程中,库车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相关负责人介绍,立法机关通过多层级调研、专家论证、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吸纳民意:2025年4月,阿克苏地区组织38个部门、企业代表及专家召开论证会;7月,自治区邀请高校、厅局专家开展专业评审;8月和11月,草案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官网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并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园区一线座谈。累计收集的75条意见建议中,有30余条被采纳,“建立事权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社会事务剥离过渡期”等关键建议均融入条例文本,体现了“立法为民、立法靠民”的理念。
值得一提的是,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库车经开区已同步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并取得初步成效:市住建局等4部门向经开区委托下放84项行政执法权,实现企业“足不出园”办理业务,执法效率提升40%;项目审批时限从平均60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首批25项社会事务已顺利移交兴化街道,经开区职能聚焦度显著提高。这些前期实践为《条例》的全面实施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库车市将以《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系统推进落地工作:自2026年1月起,组织开展“条例进园区”专题宣讲,面向企业精准解读政策要点;建立“月度督查+年度评估”机制,动态跟踪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改革,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强劲的法治动力。(库车市融媒体中心:王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