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库车管理部成功发放了首笔“积极改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标志着这一惠民政策在库车市正式落地实施。该政策的推出为当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新的途径,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6月17日,在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库车管理部看到,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络绎不绝,窗口工作人员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各项工作,全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市民吐松那依·依米热说:“整个办理过程很顺利,工作人员服务也很周到。现在公积金政策越来越好了,我原来的房子上个月卖了,现在买了新房,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享受‘积极改善’支持政策,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这个政策非常棒。”
公积金窗口工行柜员穆文婷说:“这个政策就是允许缴存职工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合同签订之日前9个月出售原有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同时在购房所在地名下没有住房的,可叠加‘县域首套房’政策,利率可以下调到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的标准。这一政策有效缓解了职工换房时的资金压力,实现了‘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住房改善需求。”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积极改善”支持政策主要针对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调整贷款额度、利率及还款条件,降低换房成本,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激发住房消费活力。
公积金窗口负责人依巴古·艾尔肯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积极改善’支持政策是2025年第二次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开始实施,首笔‘积极改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成功发放,经过了严格审核和规范操作,确保了政策执行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库车市融媒体中心:韩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