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不断发展,网络空间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现在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是发声源,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等离不开网络,进入了网络时代。据有关消息反映,截至2023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10.51亿,网民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为29.5个小时。为了加强对网络空间管理,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网络空间不再是法外之地。所以,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上的言行要切实做到“三项原则四项注意”。
一、遵循认清事实真相原则。在网络上发言的第一步就是一定要认清事件的真相。
二、遵行不要跟风原则。现在网络上的一些造谣事件屡禁不止,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些网民在不了解整个事件真相和原因的基础上盲目跟风转发,让原本的谣言,却被搞得跟真的一样。党员干部对网络上一些事件决不能盲目跟风发表言论和转发。
三、遵行对自己言行负责原则。在网络上发表任何言行的时候一定要做好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的准备。
四、注意不乱转发一些未经证实的小视频,避免造成群众恐慌从而导致违纪违法行为产生。
五、注意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尽量不在网络上收受大额度微信红包,在一些网络平台注册账号进行报备。如以党员干部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报告报备。
六、注意网络空间上不要发表不当言论。党员干部是我国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在网络中的言行具有公权属性,必然进一步规范。一方面是网络上不乱发表一些与党和国家政策相违背的言论、文章,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等;二方面是不发表一些不当言论。如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等。
七、注意自我加强网络不良思想防范,并履行好网络违法违纪行为监督责任。对网络上的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想侵蚀,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自我警惕,分清网络环境和现实社会环境的区别,发现网上违法违规违纪信息及活动时要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贵州省从江县丙梅街道镇江东南路25号从江县融媒体中心:潘小江)